為深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提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中衛市近期在全市范圍內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這項制度的推行,標志著中衛市在構建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鏈條監管體系上邁出了關鍵一步,也為區域農產品品牌建設和市場競爭力提升注入了新的動力。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由農產品生產者(包括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對所生產的食用農產品進行自我承諾并開具的一種質量安全合格標識憑證。它如同農產品的“身份證”和“說明書”,上面清晰載明了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重量)、產地、生產者信息、開具日期以及生產者對產品質量安全合格所作出的鄭重承諾。承諾內容通常包括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遵守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規定、銷售的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
中衛市試行的合格證制度,重點覆蓋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等“菜籃子”主要產品。在試行階段,農業部門通過廣泛宣傳發動、組織技術培訓、加強指導服務等方式,積極引導并鼓勵生產主體主動開具、使用合格證。對于具有一定規模、品牌意識強、管理規范的生產主體,將作為先行先試的重點對象,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
推行合格證制度的核心意義在于強化生產者的主體責任。傳統監管模式更多依賴于政府部門的抽檢和監督,而合格證制度則將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明確賦予生產者自身,促使其主動規范生產行為,加強過程管控,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安全。生產者開具合格證的過程,也是對自身生產標準和質量內控體系的一次檢視與提升。
對于市場流通和消費者而言,合格證帶來了顯著的透明度提升。當附有合格證的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或通過電商平臺銷售時,收購方、經營者和消費者能夠便捷地獲取產品的源頭信息,實現質量安全可追溯。這不僅能增強消費信心,引導優質優價,也為一旦發生問題時的快速溯源和責任界定提供了依據,有助于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良性機制。
中衛市農業相關部門將把合格證制度的推行與日常巡查、監督抽查、風險監測等工作緊密結合。一方面,加強對帶證農產品的日常檢查,核對合格證信息的真實性與規范性;另一方面,也會依法對開具合格證的生產主體進行監督抽查,驗證其承諾是否落實到位。對于虛假開具合格證、承諾與抽檢結果不符等行為,將納入信用管理,并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制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
長遠來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全面實施,將有力推動中衛市農業標準化生產進程,提升區域農產品整體質量安全水平,塑造“安全、優質、誠信”的公共品牌形象。這不僅是對消費者健康權益的切實保護,也是促進中衛市特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舉措。隨著試行的深入和不斷完善,一張小小的合格證,有望成為撬動中衛農產品產業升級、贏得更大市場信任的關鍵支點。